派出机构
一、价格成本调查队
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制定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制定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对政府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定价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开展全市农产品成本定期调查工作,对政府定价项目进行成本监审。建立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价格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费用构成,分析成本费用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价格监督检查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旗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理或直接查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下级政府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受理下一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处理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参与其行政诉讼,指导全市价格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和价格举报工作,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干部队伍的业务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