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及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相关问题;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市铁路、公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定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市重大投资项目和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融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限额以上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工作。负责市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国家、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投资合作事宜;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投资、市外国内合作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中进口设备免(减)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目录;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全市及市级借债规模。负责有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机构二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组织拟定本市享受国家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的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发展规划,拟定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承担市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负责相关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环境与资源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节能工作,具体负责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城市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等;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申报;承担本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文物、政法、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相关问题;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财金贸易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机构三
(十一)能源经济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煤矸石发电、煤层气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负责能源节约和再生能源开发的工作;牵头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所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8名(含主任、副主任)
1、规划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资源型城市转型办公室的行政、会议组织等综合工作。指导、组织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老工业基地工业振兴规划;研究提出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汇总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监督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项目推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审核安排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及产业扶持政策,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落实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综合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对转型综改试验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协调转型综改试验区相关政策分析和评价,组织跟踪、评估改革试验进展情况及重点改革事项;推进市转型综改领导组关于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县区转型综改试验中国家和省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负责转型综改试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工作。
(十三)阳泉市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科技教育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督查落实医改领导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医改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和卫生等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市科技、教育、卫生等行业发展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大中专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安排全市各类科技教育和卫生等行业的专项资金;办理科技、教育、卫生事业项目有关事宜。
(十四)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