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人事管理和老干部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和区本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
(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全区各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依法管理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外的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协调并指导各镇、街道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按照管辖权限承担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区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区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督促指导推进全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督促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定全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安全、综治、信访等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负责国内儿童收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