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调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意见》(浙政发〔2013〕54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4〕1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秀洲编〔2014〕9号)精神,由原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区分局、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秀洲分局、嘉兴市秀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建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嘉兴市秀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兴市秀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兴市秀洲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牌子,同时承担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挂嘉兴市秀洲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秀洲分局、嘉兴市秀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秀洲区分局和嘉兴市秀洲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2·承接上级下放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的职责
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
2·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强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4·加强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