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审批事项。加强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大力推进商标和专利申请质量提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和完善检查、检验、监测制度,督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