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管。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管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管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管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管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管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管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监管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注意事项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林业局承担以下主要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并相应制定监管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一)主要权责事项。市林业局共计54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1项、其他权力6项。具体内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二)主要服务事项。市林业局共计15项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内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公共服务清单为准。
(三)事中事后监管。市林业局权责清单所列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予以调整,主动向社会公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