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市级水利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
4·负责组织由市主持验收的水利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5·承办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起草市级水利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
3·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市、县界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5·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基建计划监督科
4·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2·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3·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6·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7·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8·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四)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2·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3·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有关工作。
5·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