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一)办公室(调研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动态,提出抓好政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总结推广政法系统先进经验,指导基层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的调研工作;起草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和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会务、文秘、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治部
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政法队伍组织、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指导政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协助市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配、奖惩市政法部门干部和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干部;参与市纪委对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监督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各级政法委员会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指导政法宣传工作;承办本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三)执法监督室
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拟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加强相互配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个案监督,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来信、来访和控告、检举。
(四)综合治理科
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指导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性文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