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舆情、文明创建、精准扶贫、宣传报道、外联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议题案办理、综治维稳、机关财务、安全生产、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科(法规科)
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协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对全区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诉讼、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编制和管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和审核区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事项。负责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和监督。负责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商事登记审批科
负责商事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商事类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四)建设审批科
负责建设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建设类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五)城管交通审批科
负责城管交通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城管交通类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六)涉农事务审批科
负责涉农事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涉农事务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七)社会事务审批科
负责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八)政务服务科(审批服务协调科)
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和规范。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协调区级部门和各街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服务。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咨询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级综合窗口运行机制。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人员的进出管理。检查指导各街镇政务服务工作。受理服务对象对区级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负责阳逻开发区大厅日常管理工作。
(九)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科
负责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组织推进资源共享和开放利用。建设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对接国家、省共享交换平台。负责区级财政资金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区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
负责拟订全区政务信息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政务信息化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区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
(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指导全区宣传贯彻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各类平台运行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开展专家培训。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负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整合和共享资源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开展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调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和开展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活动。负责对进入政务大厅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勘查科
负责全区审批工作的现场踏勘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