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才引进管理和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人事服务,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建设,以及国际双创人才基地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分工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职责。
(四)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五)负责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协调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劳动关系工作,承担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劳务派遣、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等劳动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责。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和查处。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推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组织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承担世界技能博物馆筹建、日常运营管理中联络、协调及业务指导等职能。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