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力量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3人;有2位教师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1位教授担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2位教授担任“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6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科科学突出贡献奖”,两位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
除专任教师外,法学院聘请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和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由海内外名师组成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院士、欧州侵权法研究院创始院长homulet koziol教授、英国bristol大学法学院ken oliphant教授、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院长dunken french教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李国利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等为客座教授,聘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的多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此外还从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