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和盐池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审批服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审批服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制定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管理全县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动态调整优化行政审批目录,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构建“不见面”审批服务管理体系。
(三)负责履行经县委、政府批准划转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项目投资、市场准入、社会民生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全县审批服务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管理体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平台建设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六)协调和指导乡镇、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规范、监督、管理未划入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工作。
(七)负责对审批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审批服务行为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