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负责办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开发指导科
拟订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财政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的考察、筛选、审核上报和跟踪检查;负责审核外资扶贫项目;负责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益;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动态分析及报表统计工作;指导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对扶贫开发工作中重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指导国家连片开发试点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承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组织开展贫困地区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统计分析和贫困标准拟订;研究编制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和对口帮扶计划,动员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负责开展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上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宜定点扶贫工作。
(三)老区建设科
拟订老区建设和插花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老区建设项目、插花贫困地区扶贫项目的评估、论证、筛选、立项、审核上报和跟踪检查;负责国家革命老区建设示范试点县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老区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统计分析和贫困标准拟订;承担市脱贫奔小康试点的具体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
(四)培训计财科
拟订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拟订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年度分配计划;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规章草案;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劳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老区建设等专项经费管理;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负责“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