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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农业局

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农业局(特产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区农业局。

(二)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四)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和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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