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制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并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报告。
3、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监测技术的科研、培训、咨询和公众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指导。
4、负责对生物性、社会性、职业性等因素所致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预防、疫点控制、疫区消毒等卫生学评价等任务。
5、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6、承担预防性体检工作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对公共卫生相关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
7、参与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救灾防病工作。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