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起草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政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负责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承担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科。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指导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监督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考核评价科。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承担市“诚信黑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