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八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印信、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保卫、机关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计划财务科
综合提出教育经费预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预算内外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经费实施监督和审计;规范和监督中小学收费工作;指导学校规划和建设,开展教育信息统计;负责制定市级教育经费筹措和分配方案;管理、安排、监督直属单位和机关预算内外资金;检查、监督直属单位基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
基础教育科
制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与提高;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及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办基础教育学校及教育机构工作。
高中教育科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成人技术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室
(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和拟定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实施办法;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工作;组织德育教育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军训工作;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文娱活动;负责工、青、妇、思想政治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以及卫生保健所工作;协调机关对外对内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及爱卫会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卫生工作,协助办公室管理机关卫生工作。
人事科(党委办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劳务工资等工作;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规划;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教师表彰的组织、评审或推荐工作;负责外理直属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开展机关直属单位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市直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