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2个处。
(一)综合处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统计的具体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和科研经费。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除煤矿以外);组织、指导和协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运输、建筑、电力、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由其他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