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调度、计划生育、食宿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工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市直交通单位的妇女和青年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
(三)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财务会计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直属单位及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协助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直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公路、航道和港站场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参与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工作。
(五)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并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规政策咨询、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综合科
组织制订有关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线路、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制订科技规划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展科技合作交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与推行应用,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七)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科
拟订全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辖区城市客运管理措施细则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指导全市城市公共客运节能减排工作。
(八)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科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划;组织本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协同单位处理有关问题;强化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军事机密;承担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