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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林业局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加强制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职责。

(五)加强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促进生态文化建设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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