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现状。
其他事项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3、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职责分工。根据《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各类水电站立项(审核)报批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各类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报批及工程验收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