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落实“放管服效”改革政策措施,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承办审批便民化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部门推进并联审批、“一窗受理”工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三)负责制定市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教育宣传和组织入驻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进驻单位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服务保障。
(四)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单位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全过程的见证、留痕和现场管理。承担政务服务导办、帮办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受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六)承担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单位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相关工作。承办市级政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七)负责市政务服务平台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
(八)承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所涉及行政审批和相关联事项的综合受理、现场勘验工作。
(九)负责各入驻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十一)指导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中心党建工作。
(十三)完成市行政审批房屋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