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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震局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云南省地震局设置云南省地震局机关和八个局属事业单位。

云南省地震局所属中央编制事业单位为云南地震台、云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云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云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云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中国地震局昆明地震预报研究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 云南省地震局所属云南省编制事业单位为云南省地方地震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

截至2021年,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

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8辆。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测预报、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承担震情监视跟踪、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与运维管理、地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时的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震害防御处

管理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地震应急准备、人员培训与应急响应工作,协助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负责地震现场工作,负责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共服务处

拟订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组织拟订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州(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云南省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云南省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

纪检室

负责纪检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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