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阳县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政工监督室(纪委、监察科、督察大队)。
主要职责:政工、纪委、监察、督察合署办公,负责公安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方面的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
(六)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及案侦一、二、三、四、五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
(七)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以及其他行政、刑事案件,但重特大案件或者有特别管辖规定的案件除外;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4名。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机动中队、勤务一中队、勤务二中队、勤务三中队、勤务四中队、勤务五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一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二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三中队,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3名。交巡警大队定员95名以上。
(八)治安管理大队(挂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处置、巡逻防控等工作。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及一、二、三、四、五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负责警卫工作、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警卫安全保卫中队及案侦一、二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3名。
(十)情报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县情报研判工作,进行重大案事件预警,为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实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服务一线实战。开展情报工作三级联动,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数据采集、录入、上传,质量倒查等基础性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一)云阳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监管工作,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保证监所安全。
领导职数4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2名。
(十二)云阳县拘留所(挂强制戒毒所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保证拘留所安全;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强制戒毒人员安全。
领导职数3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副所长各1名。
派出所。
基层派出所的职责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云阳县公安局下设17个派出所。分别是:双江街道派出所、青龙街道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莲花派出所、盘龙派出所、凤鸣派出所、龙角派出所、宝坪派出所、故陵派出所、红狮派出所、栖霞派出所、南溪派出所、双土派出所、江口派出所、沙沱派出所、高阳派出所、平安派出所。
领导职数:10人以下派出所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副所长各1名;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2名;20人以上的,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3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