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5·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6·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7·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9·负责看守所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