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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

机构设置

(一)警令部(正科级):负责统一协调;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信息和综合情况;做好调研统计工作;重要文电拟写、审核、收发、打印;档案管理、史志编撰;负责受理“110”报警案件,实施“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督办其它临时交办工作。

(二)政治部(副县级):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日常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协助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班子建设;负责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干部任免、调配、职称、劳动工资的审核和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前卫体协工作。

(三)纪委(副县级):局纪委、监察(含审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员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受理党员民警的控告和申诉。

(四)法制处(加挂玉溪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劳教审批办、控告申诉科)(正科级):负责审核并参与制订有关公安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并根据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负责审核审批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负责办理国家行政赔偿案件工作;负责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五)后勤处(正科级):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物资装备、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各种装备、器材和服装的计划、订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保障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2691077

(六)出入境管理处(加挂玉溪市公安局外事处)(正科级):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公民因私或其它非公务活动出国(境)的审批工作和户口在红塔区境内公民出国(境)受理工作及出国(境)护照、证件的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签证、居留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台湾居民居留及签注工作。

(七)警务督察支队(正科级):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市各县(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警令和执行警务活动情况进行督察;调查处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行使职权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查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

(八)信息管理监察支队(加挂信息中心)(副县级):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公安系统信息通信工程;组织实施重大任务的通信保障;负责各种信息通信设备的购置、分配、使用、维护工作,以及信息通信队伍的管理培训等。

(九)科技处(正科级):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宏观管理全市科研项目和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等工作;组织对科研技术的推广应用、标准化工作、质量监督、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组织科技交流与培训、科技工作效能评估;科技保密工作。

(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正科级):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监所管理支队(正科级): 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重大恶性案件;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被裁决受拘留处罚人员执行羁押、管理教育。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县级):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经侦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打击和防范工作;直接受理并参与全市经济诈骗案件、投机倒把案、走私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伪造有价证券案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三)治安管理支队(副县级):负责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各种案件;负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 研究制定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方案。

(十四)刑事侦查支队(副县级):负责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市刑事侦察工作;组织侦破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指挥和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跨省、跨地、州、市联合侦察的大要案件。

(十五)禁毒支队(加挂禁毒分局)(副县级):负责指导全市禁毒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毒情调研、收集、研究贩毒活动的规律特点;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六)特警支队(副县级):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负责处置全市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案件和大规模治安事件。

(十七)看守所(正科级):负责关押全市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对在押犯人实行严格管理,组织实施对犯人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改造工作。

(十八)强制戒毒所(副县级):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和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正、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使之摆脱毒品的危害。

(十九)交通警察支队(副县级):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市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市区交通事故处理;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的交通指挥,组织、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参与本市区的警卫工作。

(二十)下属事业单位

1、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

2、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站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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