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编制、人事、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宣传;审计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的党群、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干部、纪检和协调巡查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工作;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街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承担区财政局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牵头起草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指令性计划要求审计的国有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指令性计划要求审计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区委工作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公室等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四)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负责审计区属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办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组织、协调各科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农业农村工作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五)经贸和社保审计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属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章贡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投公司、国投公司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六)法规审理和内审指导股。承担区审计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核和复核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指导和实施审计机关的法制和普法教育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全区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协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力量,包括抽调人员参与巡察、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区审计局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