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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金市发改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目标及政策建议,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监测评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全市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监测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协调重点区域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项目建设和申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规划、政策和有关项目,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财政配套项目建设计划;统筹协调全市创意产业发展;按规定办理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等。

(三)体改法制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与督查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并检查落实;负责招标投标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和法规协调工作,对核准招标投标的项目特别是国有单位、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指导和管理全市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和自行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担市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日常工作。

(四)金融科(市企业上市办公室)

研究区域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及体制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规范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协调和债券发行申请上报工作,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承担市bt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直接融资;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发展本地多层次资本市场。

(五)投资科

监测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年度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的专项规划,安排下达年度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指导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监督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投资的方向;按管理权限转报城建环保和政法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六)农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政策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核、转报、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围垦、气象、畜牧等建设项目。

(七)交通能源科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能源的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交通、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做好能源储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工作;监测和分析交通能源前建设发展形势;按管理权限审核、转报、安排交通、能源等项目;参与全市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管理;协调交通、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机构二

(八)产业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拟订本市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筛选、推荐服务业发展项目及落实弓l导资金;参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农资等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油、化肥、食用盐等重要商品储备;参与协调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领域项目建设。

(九)项目联络科

联系国家、省各有关部门,为我市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承担有关跟踪、反馈、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央企、外企和民企等三维项目的相关跟踪服务工作。

(十)社会事业发展科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衔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档案、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一)科技外经科

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承办“6·1 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漳州团有关活动;牵头开展我市“6·1 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上报重大产业化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高技术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计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按规定审核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与储备、推介工作。

(十二)项目稽查科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根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对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三)重点项目办公室

研究筛选全市重点项目,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组织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协调重大项目的前期、建设和筹资工作;提出省、市安排的项目前期费用的使用意见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承担项目竞赛评选的组织工作;组织项目带动战略任务的实施。

(十四)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审核审批科

承担本委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工作;受理、转报有关国家、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本委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科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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