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扶贫、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财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政策法规科: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拟定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开发项目的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负责文化文物、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发布。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地方戏曲的保护、传承、展演。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
公共服务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文化遗产科:拟订文物、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报批、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文化遗产市场开发和产品推介工作。组织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指导民间流散文物和非遗实物的抢救、征集。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
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兴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等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
资源开发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昭通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技术监管平台上线审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经济运行监测和行业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指导平安文化市场创建。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宣传交流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规划及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统筹昭通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推介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负责机关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