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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禅寺

历史沿革

东汉建安时期(196-220年),观音院始建。

宋建隆元年至至道三年(960-997年),观音院改称永安院。

金天会十三年至皇统八年(1135-1148年),因避讳赵州刺史完顔宗永,改永安院为柏林禅院。

金大定七年(1167年),柏林禅院建《大金沃州柏林禅院三千邑众碑》。

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柏林禅院增设后殿、外库、祖师堂、西堂、云堂、庖廩、僧寮等。

元至元十九年至元贞二年(1282-1296年),柏林禅院建赵州古佛堂。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柏林禅院改称柏林禅寺。

元天历三年(1330年),修建赵州塔(柏林寺塔)。

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柏林禅寺建毘卢殿。

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柏林禅寺重建金刚、天王二殿竣工。

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柏林禅寺大悲殿竣工。

明隆庆六年(1572年),柏林禅寺重修藏经殿并立碑。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重塑柏林禅寺殿堂佛像。

清光绪二十年至三十年(1894-1908年),柏林禅寺在古佛堂旧址建“十方禅院”。

民国六年(1917年),柏林禅寺围墙及坍塌多年的天王、金刚二殿、山门殿、毘卢殿等,因水灾,变为废墟,寺内仅存摩尼殿、大慈殿和柏林寺塔以及十方禅院。

民国十一年至十五年(1922-1926年),县公署建设局占据寺内十方禅院,作为办公场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柏林禅寺修缮工程基本完工。

1949年,中共赵县县委宣传部负责管理柏林禅寺文物。

1955年,十方禅院因存放大量鞭炮,不慎失火,五间正房全部炸毁,禅堂的砖石逐渐流失,化为废墟。

1956年,赵县进行文物普查,柏林禅寺仅存摩尼、大慈两座大殿和柏林寺塔,以及古柏数十株。

1963年,柏林禅寺遗址由文教部门管理使用,并划定四至范围:西至大岗旧墙基,东至东门大队,南至大街,北至大岗旧墙基。

1964年,县文教科批准石塔小学在柏林禅寺遗址建校,先占大慈殿做临时校舍。

1966年3月8日,柏林寺塔的塔刹被地震震落摔碎,塔刹宝瓶内所藏《金刚经》等震落飘散。

1968年,赵县革命委员会文教组批准在柏林禅寺遗址上利用石塔小学校舍,举办高级中学。

1968年至1970年,柏林禅寺仅存的摩尼、大慈两座大殿先后被拆除。

1983年,赵县师范学校在柏林禅寺遗址上筹建校舍。

1988年5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规定柏林禅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交佛教界管理使用并逐步进行修复。

1989年,赵县人民政府确定柏林禅寺的面积为38·5亩,并划定了四至范围,规定在柏林禅寺遗址范围内的单位(包括赵县师范学校、县教育局等)逐步迁出。

1992年,位于“牟尼殿”旧址新建普光明殿。

1993年,台湾十方禅林捐赠铜钟一口,重量二吨。

1994年9月16日,山门、钟鼓楼落成。

1995年,柏林禅寺购进寺后洼地四十余亩。同年,观音殿、藏经楼修建落成。

1997年3月,整修柏林寺塔。同年6月,韦驮殿、指月楼、会贤楼落成。

1999年9月19日,万佛楼工程奠基。

2003年,万佛楼落成开光。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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