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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法院

获得荣誉

巫溪县人民法院获得多项荣誉,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卫生先进单位、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民一庭2011年获得重庆市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刑庭2012年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执行局2010年荣获重庆市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并于2014年被市二中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院机关团支部和上磺人民法庭被团市委、市人社局命名为“青年文明号”、“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与刑庭携手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荣获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并成功申报2018年至2019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7至2018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先进法院。

2025年1月,巫溪县人民法院王林林、叶雲、郭超、孟祥四名干警因2020年-202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并做出较好业绩,被中共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

2025年5月,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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