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对外交流、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包括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群团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园区纪律检查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和政法协调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招商局、行政审批局)
负责拟订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投资审批工作。负责科技工作。负责园区统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联络海关、口岸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机构。监督、协调、联系做好园区生态环境工作。
(三)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和实施园区财政发展计划,编制审核财政年度预(决)算。负责各项财政收支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区地方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联络税务和金融等机构。
(四)规划建设局
负责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组织实施园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编制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组织申报项目用地指标和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维护以及园区绿化等工作。联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机构。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和分析。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辖区应急专业队伍参与事故救援。联络应急救援等机构。
(六)综合服务局(法制办公室)
负责园区人力资源、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市容市貌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园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等工作。联络公安、人武等机构。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