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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县区、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协助省委和省直有关厅局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等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群团机关、市法检两院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审查批复;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拔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的审查备案和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乡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指导选派、配备科技副职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并实施有关制度。

(九)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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