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适用于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高新区的党群组织,加强高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三)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经济改革措施,探索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负责高新区投资管理、项目审批管理。
(四)负责高新区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
(五)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规划等,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负责科技项目管理。
(六)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招商引资市场化改革,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加强落户企业服务。
(七)负责全区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财政金融管理、财税收入征管,实行独立财政体制,封闭运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
(九)根据资阳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履行规划、国土、林业等职能职责,推进高新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
(十)负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安全应急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高新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和管理有关部门派驻(派出)高新区机构;创新人才选用机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十三)承担市政府、市级部门和雁江区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十四)负责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
(十五)按授权或委托管理高新区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负责高新区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六)对高新区辖区内企业单位进行指导、服务,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