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访、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和新闻宣传、综合治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建议。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粮食市场和价格;保障军队粮食供应;组织协调全市进出口粮食的转运经营;负责提出和实施市级储备粮规模和收购、动用及轮换计划;负责全市粮食仓储保管、质量普查、粮食检测及调运;负责审核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省储备粮食与地方粮食的购销关系。
(三)法制与监督检查科。
负责有关文件起草、拟订的审查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处理市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
(四)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全行业的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对外经贸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工作;协调粮食流通中介组织的关系。
(五)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与监管,落实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情况;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会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监管。
(六)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