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及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教育信息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监测、监督、评估和指导。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负责区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参与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
(七)统筹管理、协调社会力量办学,拟订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监管的责任;负责区域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协助区域内高等学校开展有关教育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干部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教育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引进、职称评定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拟订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及信息化、扶贫救灾、学校后勤改革学生资助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