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应急办)
承担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文秘、综合目标管理、值班、办公网络、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策调研和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人才引进、职业教育、机构编制及老龄工作;承担内设科室的协调、机关安全、外事接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全系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日常工作;承担大型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的宣传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工作;承担交通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承担统战、民政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工会、青年、妇女和团委等群团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规划科
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提供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依据;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工作,审批和核准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涉及地方交通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建设养护管理科
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养护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本单位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定额、质量监督工作;指导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负责交通建设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财务统计科
指导全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行业经费预决算和全区公路养护资金、交通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委属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系统综合统计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运输科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交通战备及交通民兵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管理、运力、运量调控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的发展和营运工作;协调邮政运输的相关工作;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法制审计科
负责交通行业的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交通行政复议及听证、应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矛盾纠纷督查督办信访件、群体性问题、干部下访群众、重大事项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按权限组织、实施本系统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和开展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铁路民航科
承担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职责,协调管理铁路、民航运输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