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 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协调权限内民航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十)协调铁路、民航、邮政、海事等领域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