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科室名称:办公室(指挥中心)
职能:负责“110”报警台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指挥有关警种和有关业务部门赶赴现场处理;根据敌情、政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方案;协调处理紧急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全市公安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统计工作;审核、起草有关文件,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印章、文印、机要收发、会议会务、档案、史志、调研、保密等工作。
(二)科室名称:政治部
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队伍管理、干部人事、内外宣传、公安文化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科室名称:交警支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职能: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有关职责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职责;参与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按权限先期处置涉路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机动车查验、牌证发放、驾驶人考试考核等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项重大活动、交通警卫任务的线路及现场交通安全;组织、指导开展涉牌、涉证等与交通管理有关的案件侦查、办理工作;组织所属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开展公路巡逻工作,指导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公路巡逻工作;指导、制定、实施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参与城市建设过程中与道路规划、设计有关的工作;依法办理与道路交通有关的行政许可和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指导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学技术和智能交通的研究、开发和运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公安交通管理任务。
(四)科室名称:审计处
职能: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项目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经济活动、警务活动的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储、处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信息系统经济活动或者警务活动进行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对重大经济决策进行评审;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其他应当承担的审计职责。
(五)科室名称:警务督察支队
职能: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科室名称:禁毒工作支队
职能:在市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
(七)科室名称:特(巡)警支队
职能: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其他应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
(八)科室名称:刑侦支队
职能:承担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部分实战职能;负责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
(九)科室名称:信访办
职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十)科室名称:治安支队
职能:贯彻落实治安行政管理政策,草拟有关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指导全市户籍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查处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指导;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科室名称:经侦支队
职能:负责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十二)科室名称:监所管理支队
职能: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业务工作检查、督促、指导部门。
(十三)科室名称:警务保障处
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四)科室名称:出入境管理支队
职能: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申请;对来华外国人入境、停(居)留管理;国籍事务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违法行为。
(十五)科室名称:法制支队
职能:案件审核,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和刑事复核,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评查。
(十六)科室名称:反恐怖支队
职能:1、指导全市反恐怖、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2、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反恐怖工作;3、承担本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4、负责侦办涉恐案件、线索调查;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七)科室名称:科技信息通信处
负责人:负责全市公安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应急通信、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管理、硬件和数据管理、公安计算机网络、网络和信息安全、科研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等工作,同时承担市局信息中心和“金盾工程”管理职能。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