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区级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承办上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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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治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经费、装备、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省、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承担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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