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滁县地区司法处,组建于1949年,1950年更名为皖北行署滁县地区法院,1952年更名为皖北人民法院滁县分院,1953年更名为安徽省人民法院滁县分院,1954年更名为安徽省滁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8月更名为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琅琊区、南谯区、明光市、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八个基层法院。全市两级法院现有在编干警821人,其中,市中院140人。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省高院的指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机构设置
滁州中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法官分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工会等共计22个部门。
法院建设
2013年以来,市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市委的领导、省高院的指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精心谋划、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733件,审结33124件,同比分别增长6·2%和4·9%;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061件,审结3692件,同比分别增长12·7%和8·7%。2014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995件,审结15508件,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1%和17%,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564件,审结1741件,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上升15%。201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有117个集体、104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