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市、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性社团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年审工作;承担中共黑河市爱辉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工作,负责区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落实国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城乡临时救助政策法规,起草全区相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区低保和相关专项救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承担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核对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牵头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建设工作;牵头指导、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乡镇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提出行政区域规划管理建议;负责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组织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勘察考证、编制有关地名书刊和行政区划图。
(六)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区殡葬管理,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及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福利机构及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贫困失能老人补贴发放工作。
(八)保障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各项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九)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代管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动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