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此次黑河市国家税务局、黑河市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是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部署进行的市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成立后,具体承担全市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对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有着长远的现实意义。
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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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许静波(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庄谦(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宁云祥(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曲宝志(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春辉(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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