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步头镇共有镇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人民政府,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步头镇财政所。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步头镇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人民政府机关本级内设机构:事务办、党建办、综治办、经济建设办共4个职能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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