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年度的依法行政考核。
(二)审查修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备案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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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本机关的文秘、档案、机构编制、人事、保密、政务公开、会务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向自治区报备工作;负责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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