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聘用、流动、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三)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劳动用工和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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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年鉴编撰工作。负责局政务事务的组织协调、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公文、会务、接待、信访、安全应急、内部安保、综治维稳、保密机要、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信息和网络化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牵头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指导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拟订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和审查标准。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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