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邮政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