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情况
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是我国东北第一所在教育部备案的外国语学校,是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长春外国语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是吉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十三所具有高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每年有165名高三优秀毕业生保送全国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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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成果
1963年9月成为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
2001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全国17所具有高校保送学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
吉林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吉林省首批重点中学。
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吉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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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
长春外国语学校毗邻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建设规范、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除教学综合楼、电教实验楼、宿舍楼外,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一座崭新的现代化的教学办公综合楼也已落成并投入使用。整个校园规划建设为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
长春外国语学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946号
师资力量
特级教师7人;
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
国家级科研型骨干校长1人、骨干教师1人;
吉林省科研型名校长2人、名教师8人;
吉林省骨干教师20人、吉林省学科带头人16人;
吉林省直属骨干教师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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