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1、负责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2、负责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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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主管气象预报、灾害天气的统一发布工作,核发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播发、转发许可证。
2、主管气象基础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3、主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和鉴定。
4、负责防雷安全管理,雷电灾害调查和雷电事故鉴定工作,对国家规定需要防雷的设施、场所、建筑等的防雷设计、安装、施工、检查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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