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成立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挂成都市成华区物价局(以下简称区物价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区物价局职责划入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拟订工业的产业规划职责划归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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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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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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